金融风险,是指在资金融通活动过程中,经济主体所持有的证券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
金融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传染性、多样性与可变性、可控制性、强破坏性以及叠加性和累积性。金融风险分类可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类型。金融风险会给微观经济主体带来直接或者潜在的经济损失;会增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资金利用率;金融风险会引起消费和投资的下降,风险越大,下降的幅度越大;金融风险可能造成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生产力水平下降,引起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对经济产生严重破坏;金融风险会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2021年3月2日,2021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两会调查热词榜出炉,金融风险位居第6位。
金融风险是指在资金融通活动过程中,经济主体所持有的证券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
市场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由于市场价格变动而可能带来的收益或损失。狭义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交易头寸由于市场价格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利率风险是指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由于利率变动而引起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表外头寸市场价值的变化,从而使得金融机构的市场价值和所有者权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利率风险按照来源的不同,可分为重新定价风险(repricingrisk)、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汇率风险又称汇率暴露,与外汇风险不完全相同。外汇风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是指汇率风险,而后者除了汇率风险外,还包括国家政策风险、外汇信用风险及外汇交易风险等。狭义的外汇风险,即汇率风险,是指一个经济实体或个人,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者负债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引起的价值上升或下降。汇率风险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风险、会计风险和经济风险。
股票价格风险是指股票等有价证券价格的不确定变动而导致投资主体未来收益变化的不确定性。从风险产生的根源来看,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甚至是偶然因素,都会导致股票价格变动。按照风险能否分散,股票价格风险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种。系统风险是由那些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引起的,非系统风险是一种由仅与特定公司或行业相关的风险因素引起的。
商品价格风险是指所持有的各类商品及其衍生品因价格变化而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这里的商品是指在股票市场交易的一些实物商品,以商品期货形式为主。商品价格波动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商品市场供求情况、市场流动性和国际炒家的投机行为等。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因未能履行合约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而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有狭义与广义之分。从狭义的角度来看,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信贷风险,即在信贷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而造成另一方本息损失的可能性。从广义的角度来看,参与经济活动的各方根据需要签订经济合约以后,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履约而给对方带来的风险都可以视为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一旦发生,就只能产生损失,所以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只能降低或消除可能的损失,但不能增加收益,这是信用风险有别于其他风险的典型特征。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将信用风险进一步分为如下类型。
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约条件而构成违约,从而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交易对手风险是指合同一方因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另一方出现经济损失的风险;信用转移风险是指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在风险期内移至其他评级状态(特指信用等级下降),进而造成债务市场价值变化的风险;可归因于信用风险的结算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的信用而导致转账系统中的结算不能按预期发生的风险;信用价差风险是指由于资产收益率波动、市场利率等因素变化而导致信用价差增大所带来的风险。
按照信用风险涉及的业务种类,可将信用风险分为表内风险与表外风险。源于表内业务的信用风险称为表内风险,如传统的信贷风险。而源于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称为表外风险,如商业票据承兑可能带来的风险。
按照信用风险产生的部位,可将信用风险分为本金风险和重置风险。当交易对手不按约定足额交付资产或价款时,金融机构收不到或不能全部收到应得的资产或价款而面临损失的可能性,称为本金风险。当交易对手违约造成交易不能实现时,未违约方为购得证券或进行变现需要再次交易,将遭受因市场价格不利变化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就是重置风险。
除上述主要分类外,信用风险按照发生的主体可以分为金融机构业务信用风险和金融机构自身信用风险。金融机构业务信用风险包括金融机构信贷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金融机构自身信用风险是在金融机构日常的经营管理中,由于内控机制不严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按照性质可以分为主观信用风险和客观信用风险。主观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的履约意愿出现了问题,即因主观因素形成的信用风险,这主要是由交易对手的品格决定的。客观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出现了问题,也可以说是由客观因素形成的信用风险,这里的交易对手既可以是个人或企业,也可以是主权国家。
操作风险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定义是将操作风险定义为除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外的一切金融风险。狭义的定义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忽而可能引致的潜在损失的风险。这些风险是商业银行可以控制的风险,但不包括外部事件。尽管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存在分歧,但业界对操作风险应包括的基本内容达成了共识,即以《巴塞尔协议》对操作风险的定义为代表。《巴塞尔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基于因果关系,将引发操作风险的原因类型(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罗列出来,同时加以“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的补充。这个定义既明确了操作风险的来源,又便于对操作风险建立统一的损失数据库标准进行量化管理,为操作风险分配资本金创造了条件。也就是说,这个定义既符合银行自身进行风险管理的需要,也满足了监管当局对操作风险进行监管的要求。正是基于此,这个定义已经被国际银行界普遍接受。为进一步加强对操作风险的认识,操作风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操作风险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在实际情况中,一个损失事件往往要归咎于多个原因,也就是说,某个具体的损失事件同时属于几个风险类型,难以达到分类的目的。为此,《巴塞尔协议》采用了一种二维分类方式。按照事件类型将损失事件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7类。
操作流程缺陷是指在交易、结算及日常的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缺陷,这方面的操作风险包括数据录入、评估资产、客户争端及客户资产损失等;人员因素是指由雇员及相关人员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损失,或者由于公司与客户、股东、第三方或监管者之间的关系而造成的损失,包括歧视性交易、未授权交易、关联交易和内部欺诈等;系统因素是指由于硬件、软件和通信系统发生故障,而致使交易系统中断、延误、崩溃,或发生偏差、出现程序错误,以及交易人员或风险管理者使用了错误的模型,或模型参数选择不当等;外部事件是指由于第三方而造成的损失,如外部欺诈、撤资、监管变化、自然灾害、恐怖袭击、勒索和计算机犯罪等。
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低的操作风险事件。这些事件损失一般属于预期内损失,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预先提留风险准备金的方式来降低损失;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低的损失事件,如计算错误、交易误差等。这些损失可以通过直接观察得到客观数据,通过统计模型来评估,并通过流程再造、人员培训、建立风险报告系统等方式来控制风险水平,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高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治及军事事件、内外部欺诈、会计违规等。这类事件的发生往往不能预料且损失巨大,由于发生频率低,损失数据难以收集,所以很难用模型来进行评估;风险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高的事件。这类风险需要风险管理者高度关注,尽量做到在事前加以防范,避免其发生。
流动性风险源于流动性出现了问题。对于流动性有两种理解:筹资流动性,也称负债流动性、资金流动性,用以反映金融机构满足资金流动需要的能力;市场流动性,也称资产流动性,主要是指证券在市场上的变现能力,也就是在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与现金之间转换的难易程度,可以通过广度、深度、即时性和弹性4个维度刻画。如果交易者能够按照合适的价格迅速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资产,就表明市场的流动性较好。
流动性风险是指经济主体由于流动性的不确定性变动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与流动性的两种含义相对应,流动性风险主要有筹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筹资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因缺乏足够的现金流而没有能力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并在未来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交易的头寸规模相对于市场正常交易量过大,而不能以当时的有利市场价格完成该笔交易,并在未来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根据风险能否控制,流动性风险可分为内生流动性风险和外生流动性风险。内生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资产不能正常和确定性地转移为现金或企业债务和付现责任不能正常履行的可能性,主要受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不善、资产配置不合理、融资结构不合理等因素影响,当若干上述因素同时出现时,就会导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外生流动性风险是因企业外部市场变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广义的是指所有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狭义的是指企业在从事证券投资活动时,由于来自企业外部的冲击造成证券流动性的下降,增加变现损失或交易成本。
流动性风险贯穿于经济金融活动的各个方面,客观存在于经济金融体系的微观、中观和宏观3个层面。微观层面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两者相辅相成,但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非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最终会传导至金融机构,并通过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得以呈现。中观层面的流动性风险主要是指金融行业的风险,即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等所面临的行业流动性风险。宏观层面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前两个层次的流动性风险所导致的严重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危机的可能性。流动性风险在3个层面可以相互传导,并在自我循环中陷入流动性风险旋涡,最终可能引致严重的金融危机。
除了上述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信息技术风险、主权风险也成为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所关注的重点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追求短期商业目的和长期发展目标的过程中,因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不当,而给金融机构的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保险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保险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的操作风险,它是指在金融机构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因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而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履行合同,引发争议甚至是法律纠纷,给金融机构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由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主权风险也称国别风险、国家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交易对手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时,因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金融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传染性、多样性与可变性、可控制性、强破坏性以及叠加性和累积性。
金融风险的产生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 现象。为了避免金融风险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就需要对金融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进行适当的约束。
金融风险的普遍性表现为在整个金融领域内金融风险无处不在、 无时不有,即在每一个具体行业、每一个经营机构、每一种证券,甚至每一 次交易行为中,都有可能潜伏着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的高度传染性主要表现为金融风险的传导速度和波 及范围,以及在时间、空间上的传播能力。从时间上看,金融风险一旦出现, 短者可以延续数月,长者可能经历数年。从空间上看,小的金融风险可能在局 部地区形成动荡,大的金融风险则可以导致国家,甚至是全球范围内的持续 动荡。
金融风险的发生以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为条件,表现出 明显的多样性和可变性特征。由于时间点和空间方位的不同,即使是同种金融风 险,其内容和程度也会出现差异。
金融风险带来的后果虽然可怕,但并不是不可控制和管理的。 只要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因势利导,通过选择适合的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就可以在 一定程度上达到管理金融风险的目的。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血液,金融业的作用不断得到强化。 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对国民经济的打击也是空前的。
叠加性是指同一时点上的风险因素会交织在一起,相 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产生协同作用,将风险放大。累积性是指随着时间的推移, 风险会因正反馈作用而不断积累变大,当积累到爆发的临界点后,风险将发生质变,进而导致严重损失。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介绍了四种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定量模型:一是网络模型。它借助于机构数据,评估其直接关联度,可以跟踪系统内信贷时间或流动性紧缩带来的反响效应,并可提供具体指标来计量多米诺骨牌效应下金融机构的恢复弹性。二是CO-RISK模型。它利用CDS利差、公司债利差和交易账户的VaR等市场数据,评估金融机构由于相同或相近的商业模型、会计准则、定价基础等因素导致的直接或间接关联性,重点评估机构层面由共同风险因子造成的系统性风险。三是危机依存度矩阵模型,通过建立反映线性和非线性关联度的动态多变量分布模型来测算金融机构组的关联矩阵。四是违约强度模型。它基于银行历史违约数据的时间序列特征来评估系统关联性,估算直接和间接关联性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概率。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推出了一系列计量、评估金融风险暴露的方法,主要包括权重法、标准法、内部评级法、内部模型法和高级计量法。权重法是指监管当局针对证券的风险状况确定风险权重。标准法是指按标准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赋予不同的风险权重。内部评级法分为内部评级初级法和内部评级高级法。内部评级初级法需要金融机构自己估计违约概率,监管部门提供基于标准法的其他输人变量;内部评级高级法允许金融机构提供其他输人变量。内部模型法是指经监管部门验证并同意,金融机构可以使用自己的市场风险模型计算监管资本要求。内部模型通常是指风险价值模型。⑤高级计量法包括损失分布法(LDA)、内部计量法(IMA)和打分卡法。
金融风险会给微观经济主体带来直接或者潜在的经济损失。例如,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可能因为股价大跌而出现亏损。一家银行如果存在严重的信用风险,那么出于对存款安全性的担忧,存款人会取出资金,从而导致银行的业务不断萎缩;金融风险增大了交易成本。由于资金融通中的不确定性,许多资产难以被正确估值,因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的存在会对金融机构的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造成影响。金融风险还会增大经济主体收集信息、整理信息的难度;金融风险降低了部门生产率。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各种产品的边际生产率会随着投入的增加而递减,只有在单个产品的边际生产率相同时,部门资源才能达到最优配置。金融风险导致过多的资源流向风险较小的产品,使得一些产品的边际生产率接近甚至低于要素的价格,而另外一些产品的边际生产率却远远高于要素的价格,这导致部门整体生产率下降;金融风险降低了资金利用率。由于金融风险的广泛性及后果的严重性,企业不得不持有一定的风险准备金来应对。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由于流动性变化的不确定性,难以准确安排备用金的数额,因此往往导致大量资金的闲置。此外,出于对金融风险的担忧,一些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持币观望行为,也会造成社会上大量的资金闲置。
金融风险会引起消费和投资的下降,风险越大,下降的幅度越大。金融风险会导致个人财富的大幅波动。由于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市场主体不得不改变其消费、投资行为。消费者为了保证在未来能够进行正常消费,可能会谨慎消费。投资者则会因为实际收益率的下降和对资本安全的担忧而减少投资,导致整个社会的投资水平下降;金融风险可能造成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生产力水平下降,引起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对经济产生严重破坏。由于金融风险,大量的资源流向风险低的部门,高风险行业或产业则因为缺乏足够的资本而无法获得充分发展,因而有可能造成一国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严重的金融风险还会引发一个国家实体经济的萧条,使整个社会生产力遭受重创和破坏;金融风险影响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从宏观政策的制定来看,由于金融风险导致市场供求关系频繁变动,所以政府难以及时、准确地掌握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状况,进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在政策的传导过程中,金融风险使传导机制中的某些重要变量(如汇率等)出现障碍,从而导致政策的实施出现偏差;金融风险,特别是国际金融风险,影响一国的国际收支变化。汇率的上升或下降将导致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贸易收支状况。通货膨胀严重、国家风险大等原因造成投资环境变差,会使外国投资者减少对本国的投资以及其他往来。国际金融风险影响资本的流入和流出,汇率的波动还会引起官方储备价值的增加或减少,进而影响国际收支平衡。
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首先,要实行决策责任制。金融部门决策人员要对自己作出的决策负责,执行人员要认真实施各项决策,监督人员不仅要对执行人员的实际操作进行监督,而且也要对决策人员的决策进行监督。其次,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组织体系。按照工作特征和要求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任务,赋予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起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第三,建立违规违章预警预报、处理制度。建立业务主管部门监管制度、报送稽核制度,对带有苗头性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时预警预报。第四,建立违规违章的控制、转化、补偿制度。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问题,控制其继续发展。对已经出现的违章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纠正有困难的,用现有政策消化。对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以减少风险和损失。第五,建立新兴业务年度稽核制度。按照制度先进的原则对新兴业务加以规范,制度范围外的业务严禁开展,制度边缘的业务控制开展,对已经开展的业务要跟踪监督,防止失控。
首先要设计好金融部门的信贷内控机制。金融部门信贷内控机制的设计,应遵循整体性控制和分级性控制统一、权责统一的原则。使贷款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各岗位、各权力之间既相互约束制衡,又相互照应合力协作。其次要完善决策、审批机制,提高贷款决策水平。要对所有贷款项目一律实行评估论证,认真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和“审贷分离、集体审批决策”制度,建立分层分类的贷款决策机制,坚持执行谁决策、谁担风险、谁负责任的贷款决策失误惩处制度,以杜绝乱拍板、乱决策情况的发生。第三要健全贷款约束机制。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要有效贯彻三岗分设的贷款制约机制。将贷款的调查、管理、检查、监测等环节职能适当分解,量化责任,以保证贷款投入的准确、安全和效益性。要建立起信贷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约束。实行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包放、包收、包效益、负资金损失责任。第四要健全监督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确定贷款的风险预警显示指标,建立和完善对贷款用途、效益和贷款质量的日常跟踪监控考核制度,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成立专门的贷款风险监测机构,加强对信贷资产质量的考评,并按照贷款的风险状况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第五要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调研与审查,准确把握住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贷款的抵押和担保情况,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对评估等级不同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第六要发展信用保险,抵补风险损失。要求贷款各类资产都必须参加保险,从而相应减少贷款风险。
防范金融风险必须从预防风险入手,建立健全金融点风险预警系统及相关的各项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来确保预警系统的正常运作。一是罗列全面、细致的风险要素和风险控制点,既要考虑内部风险,又要考虑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既要考虑静态风险,又要考虑动态风险;既要考虑操作风险,又要考虑体制和政策风险。二是对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识别内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识别外部风险的机制是否完善;能否识别对每一重要业务活动目标所面临的风险;估计风险的概率、频度、重要性、可能性;风险所造成的危害。三是采取风险控制活动和措施,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列出所要采取的活动和措施,控制活动要与风险评估过程联系起来,要恰当实际,要保证管理指令的执行。
一是要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对金融机构一定时点的资产与负债特别是不良资产清理后,划分为好账户与坏账户,将母体机构的全部或部分不良资产划到或折扣转移到管理公司账户的资产方,冻结并等待重组,一部分经营资本及一些特殊的负债(主要是对应的历史遗留问题)划至管理公司账户的负债方,准备抵扣不良资产,正常的资产与负债留置母体机构的新账户,使母体金融机构轻装上阵,正常运转。二是要建立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重组新业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国家来讲,一方面,政府要给予金融机构一些鼓励性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对不良资产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施加压力,要求其降低不良资产,增加呆、坏账资本金的提取,压缩财务开支,追究有关贷款责任人的责任,促其加大不良资产回收力度。从金融机构来讲,一方面,金融机构可通过不良资产项目招标,签订超过处理不良资产基数后给予重奖的目标责任制,制定特殊奖励政策,鼓励业内部门、分支机构处理金融不良资产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给相关的内部部门、有关分支机构下达一定的限制性指标,对原信贷责任人施加回收不良贷款压力,对新资产下达贷款风险控制指标等方式,力求在不良资产处理上抓出成效。
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为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企业资本金,调动企业活力。企业改革将给金融业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供难得的机遇。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参与企业改制过程,落实贷款债权,落实贷款担保责任,防止企业悬空、逃废债务。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对金融微观活动的行政干预。理顺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彻底改变政府用强制性行政手段干预金融业信贷的发放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政府管理经济的行为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指导性计划等经济手段引导金融业信贷的发放,为金融机构自主放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021年3月2日,2021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两会调查热词榜出炉,金融风险位居第6位。
金融风险概述.清华大学出版社.2025-07-20
两会调查结果出炉: 依法治国、社会保障、乡村振兴最受关注.东北网.2025-07-20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涉县人民政府.202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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