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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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自治法,为台湾地区旧行之地方自治法条。

正文

省县自治法,为台湾地区旧行之地方自治法条。立法于1995年7月7日,公布于1995年7月29日。1999年为地方自治法(非现行之地方自治法)取代。内容主要为明定地方政府组织及规范地方政府之自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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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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