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练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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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练公所是清末各省训练新军的机构。

简介

又称督练处。清末各省训练新军的机构。

来源

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起在各省设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各置总办一名,下设有帮办、提调等官,分掌军政、军令和训练事务。另专置督办一人,由各省的总督巡抚或将军兼任,总揽全所事务,统辖和整饬全省新军,下设军事参议员一名以辅之。1910年(宣统二年)后撤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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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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